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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协建议构建普惠养老体系
发表日期:2011年12月5日   阅读:1718次

   “促进老年服务事业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议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或增加老干局职能。”在日前召开的安徽省政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界别民情民智座谈会上,省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等7个单位听取了15位党派、界别代表及委员个人的发言,并就部分建议作出回应。
    安徽面临着“未富先老”的困境,去年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达991.59万,占总人口14.52%,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近2个百分点。为了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今年2月,安徽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老年服务事业发展的决定》。根据现实情况,省政协发动各党派、界别积极献智出力,进一步推动全省老龄事业发展。
    座谈会前,参会单位和委员都做了充分的调研准备。省政协副主席刘光复、李宏塔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分别率相关界别的省政协委员赴铜陵、六安等地的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及街道社区调研。省政协人资环委联合省人口计生委就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汪潇溪委员告诉记者,为了准备会议发言,他在赴欧洲考察期间,专门花了两天时间实地了解瑞典的社区、居家养老情况。
    座谈会上,致公党安徽省委提出,发展养老事业需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要切实落实土地优惠政策,减免建设配套费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机构也应适度放宽对民办养老项目的信贷标准。徐培坤委员建议在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旧村改造中,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规划,落实建设用地,新建小区必须配备“托老所”或老人服务中心。侨联界别还提出要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充分利用社区文体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养老,鼓励老年人互帮互助,建立社区养老志愿者队伍。
    “建立养老机构资质评估和淘汰退出机制,对于新建的养老机构,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给予市场准入。”针对近来频繁发生的老人在敬老院受虐待问题,梁炜委员向在座的省民政厅负责人提出,要制定明确的养老机构行业准入标准,加强对养老机构资质的管理,对养老机构取得的资质认证每年进行年审,考评中要实地听取服务对象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意见。管永星委员呼吁尽快建立并实行养老服务人员资格证制度和考评制度,并在高校、高职学校设立老年护理专业,培养老年人护理专业人才。
    妇联界别关于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体现公益性的建议得到了长期在民政系统工作的省政协副主席李宏塔的肯定,他指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要突出重点,要优先保障失能和半失能老人,首先应该接纳“三无”、“五保”老人,做到“应保尽保”。民盟安徽省委建议重点扶持收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型养老院和能够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收费价格较低的照料型养老机构,构建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
   “在农村无论是外出打工还是从事农业生产,多子女家庭往往比计划生育家庭更富裕。”省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项思可的发言得到委员们的认同。项思可直言,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并没有在一些政策中得到体现,如粮食直补、土地补偿等都是按照家庭人口计算,多子女家庭获得更多的收益。建议将针对计生家庭的部分奖励资金和一次性奖励费进行整合,逐步分期转化为养老保障中的政府补贴部分,使一次性奖励政策转化为长期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
    此外,委员们还就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树立尊老敬老社会风尚等提出建议。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委员们的建议,拓宽了他们的工作思路,接下来,他们将把新的理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据悉,会后,省政协将整理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报送省委、省政府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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