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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职业 - 改善机制
发表日期:2013年4月6日   阅读:1236次

养老职业 - 改善机制

为推动老年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启动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提出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发展思路和目标。

由于中国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的特点,决定了不能单纯通过建立养老机构解决养老问题,因而必须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坚持体系保障和资金保障相结合,在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的福利服务体系,为全社会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服务保障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体系。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通过资金补助或低偿、无偿服务方式,有差别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扶持政策,推进民办公助和公建民营的社会福利机构的建立。

养老服务是一种特殊的老年公共服务产品,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受身心状况的制约,高龄和失能老人需要实行机构养老,因而十分需要具有某些专业学科的专业护理人员。而中国,目前既没有这样的专业院校,也没有开展系统的专业培训。政府在建设以供养型、护理型为主的基础性、示范性养老机构,为“三无”、贫困和失能老年人提供良好养护、康复、托管服务的同时,应大力加强养老服务培训资源的供给,有条件的院校应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着手培养中高级人才;通过制定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抓好在职人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结构,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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